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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赔偿老东家210万 国航辞职机长法庭晕倒



图:2006年5月31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简称“国航浙江分公司”)三位“科班”女飞行员亮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右一为国航浙江分公司飞行部三大队女飞行员黄赫。新华社资料图片

  法庭宣判后,这位曾拿年薪40万的机长晕倒在地
  3年12起机长辞职案。法官说,飞行员流动能不能借鉴足球队员转会制度
  前天(12日)下午,本报热线85109999接到李小姐报料,得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法院”)3月13日有个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马姓机长辞职的案子,将二次开庭。记者昨天(13日)前往采访。此案成为浙江省首例经过法院判决的机长辞职案。
  机长辞职的案子,2006年萧山法院就审理过5件,最后5名机长都是和国航浙江分公司庭外和解,由春秋航空公司支付国航共计966万元;5人与国航解除劳动关系。2007年9月,萧山法院受理了马锡锋诉国航一案。此外,2008年2月,萧山法院又新受理6件机长辞职案。
  飞行员是特殊紧缺人才,怎样才能让飞行员有序流动?

培养高级飞行员要多少年?至少8到10年

  昨天上午9时,萧山法院3楼18号大法庭,旁听席上几百个位子座无虚席。据了解,最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正开展全省初任法官培训,机长辞职案比较有争议性和典型性,在浙江全省范围中也属少见,之前5个案子因为时间凑不上而且又纷纷撤诉,而这第6个案子在时间上刚好吻合,所以省高院就将此案的开庭作为示范,组织初任法官们观摩庭审现场。
  记者拿到手的资料有:一份仲裁裁决书,是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9月18日出具的,裁定内容为马锡锋和国航的劳动关系解除,马赔偿210万元。马锡锋,32岁,1997年他被原中航浙江航空公司(现为国航浙江分公司)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为飞行员。此后工作10年,从副驾驶升至飞行教员。
  两份民事起诉状。收到裁决后,马锡锋不服,于9月25日将国航诉至法院;10月9日,国航也将马告到萧山法院。法官将两案合并审理。
  昨天的原告席上,坐着32岁的马锡锋和他的代理律师。
  被告席上,国航请来两名律师出席,其中一位是浙江省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国航在萧山法院的12件机长辞职案,全部都特别授权请他代理。
  法庭上,吴清旺说:“国家培养一个成熟的高级飞行员要多少时间啊?至少8到10年!这里的培训成本,没有几百万是下不来的。”

马锡锋称辞职是对现状不满,没有经济能力赔400万

  法官问马机长:“你离开机长岗位前,一年的收入有多少?”
  他和律师商量了几句,回答说:“这需要精确的计算,不过,模糊估算的话,一年大约有40万。”
  一句“40万”,引发了旁听席上小小的骚动。
  马锡锋站了起来,他个子不高,寸头,身材敦实,满脸疲惫。
  记者问他:“为什么要辞职?是不是薪酬方面的原因?”
  “按照飞行员规定,我工作10年来大概飞行了7800个小时,有个月在天上飞了100个小时。我辞职主要是对现状不满意:公司目前的运营、工作环境……跳槽与否是我个人的选择……算了,我已经决定离开了,就不便说不利于原单位的话了,好合好散吧……”
  辞职后有什么打算呢?
  马锡锋摊开手:“我可以很坦率告诉你们,我在富阳已经承包了两块地,打算回去搞种植,暂时不打算再从事飞行工作,权当回归自然吧!”
  对于公司方面索赔的近400万元,马锡锋表示没有这个经济能力:“我现在拿得出的现金只有2000元,年收入40万是2006年我当上飞行教员之后,2007年6月4日我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就把我安排在飞行部综合办公室做地面工作,每个月只有几千元,到2008年1月,我的卡里就没有再打进钱了……我现在已经负债十几万了……”

国航索赔近400万元,要求该机长停飞两年

  国航方面提交了13组351份证据。记者从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的论述中,摸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1997年6月,原中航浙江航空公司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支付招录费641400元,招收马锡锋为飞行员。8月,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从1997年7月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马锡锋进入原中航公司,经培训先后担任冲八副驾驶,1999年担任A320副驾驶,2003年7月担任A320/A319见习正驾驶,2004年1月担任A320正驾驶,2004年2月担任A320责任机长,2006年8月担任A320飞行教员,2007年4月担任A320B类飞行教员。
  2003年,原中航由国有企业转制成国有控股企业,演变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国航方面认为,马锡锋要辞职,可以;但首先得支付培训费和招录费1569166元、培训期间工资(含补助)194956元、偿还机长飞行激励金37500元、偿还房屋补贴66000元,这一块合计186万余元。
  其次,国航还要求马锡锋支付赔偿金210万元。这笔钱是这么算的: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关于贯彻落实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确定具体补偿费用标准时,原则上以飞行人员初始培养费70万元为基数,从飞行员参加工作开始,综合考虑后续培养费用,以年均20%递增补偿费用,最高计算10年,即最高补偿费用为210万元(70万元+20%×70万元×10年)。
  第三,国航提出,马锡锋离开后,两年内不得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就职。理由是,马在公司工作10年,多次参加培训,内容极具专业性、机密性、特殊性,他从飞行员晋升至飞行教员,掌握了国航大量商业机密。
  但马锡锋认为,国航转制后没有和自己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自己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款。

法官判决机长赔偿210万元,是否停飞两年不在受理范围内

  上午11时15分重新开庭,法官宣判:
  第一,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第二,原、被告间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由此给被告造成损失的,原告理应按约或依法赔偿,因此原告10日内支付被告中航公司210万元。
  第三,“停飞两年”属于竞业禁止,是独立的劳动争议,不能与本案合并审理;被告中航公司在10天内为原告办理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手册等相关手续的移交。
  第四,驳回原告和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承担。
  “哐当”一声,马锡锋向后晕倒了,双目紧闭。
  全场愕然,一名漂亮的短发女子跑上去使劲把他拉到椅子上,扶出审判区,但马锡锋无法站立,一屁股坐倒在台阶上。
  女人扭头对记者说:“我是他爱人,我们肯定想要上诉的。”

飞行员的流动管理能不能借鉴足球队员“转会制度”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诸法官给初任法官们上了一下午的点评课,“主要是从实体上分析为什么这么判:国航提出的偿还培训费、招录费工资等等我觉得没有必要,马锡锋毕竟已经付出了10年的辛勤工作,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的标准,10年赔210万,容易操作,也可以给飞行员流动的市场提供一个相对公正合理的价格。足球运动会可以转会,飞行员为什么不可以呢?其实民航系统也在研究改制的问题,但实施起来总归是难的。”
  国航在萧山法院的案子,基本都是诸法官经手的。他还透露:“这些辞职的机长大多三十出头,处于事业的巅峰时期,不满足于现状;而民营航空公司高薪挖人,赔点补偿金,几乎是一撬一个准。以前5个案子春秋航空公司都出面参与调解,国航也放人了。这种形势下,想走的人越来越多,今年又受理了6个案子,国航态度强硬起来,采取拉锯战术,能拖则拖,马锡锋从辞职至今,停飞9个月了,这个时间成本厉害啊!赔偿210万这个结果,他应该有心理准备的,居然昏厥了,可见他的身心都被官司拖得很累了。”

延伸阅读:国内飞行员缺口上万

  “整个民航系统,不仅仅是飞行员,空勤人员、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修专业人才也很吃紧,以未来20年为期限,我国至少需要民航类人才24万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才报告》这样描述。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近几年来各大航空公司间“挖”人大战日趋严重,暴露出我国飞行员紧缺的现实。“中国民航现有飞行员总数在1万人左右,预计未来5年,国内飞行员的缺口在1万名左右。”
  据悉,现在国内的航空公司一般都是采用航空公司全额出资培养飞行员,但飞行员被要求给航空公司服役终生,不能随意跳槽。如果飞行员跳槽,要支付巨额的赔偿费用。
  (图片与本案无关)
感觉就在那一刹那之间,我在寻找我想要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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