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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马来西亚航空“悔约” 8名准空姐获赔14万元

  被通知录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苦等数月后却又被告知取消聘用,8名准空姐为此状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北京外航服务公司。
  因《劳动法》对缔约过程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没有规定,昨(19)日,朝阳法院参照《合同法》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判决两被告赔偿8名原告共14.26万元。
  8名准空姐诉称,2004年11月,马航委托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发布了在中国招聘空乘的广告。原告根据招聘广告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参加并通过了初试、复试和体检,并被确认录用。2005年2月至6月间,原告应马航和外航服务公司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政审手续,并递交了所需的材料。但2006年9月8日,得到通知马航放弃对原告的聘用。

法官说法:尚未形成劳动关系马航为何要赔偿

  庭后,本案主审法官俞里江接收采访时说,8名原告参加了相应招聘活动并被确认为拟录用者,参加了体检并被要求提供办理马来西亚工作准证的相应材料的情况,8名原告对于外航服务公司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马航已形成合理信赖。
  鉴于应聘者一般只能与一家单位建立聘用合同,因此,8名原告因基于合理信赖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导致的损失,招聘单位应当适当予以赔偿,同时不再寻找其他招聘单位的机会损失也应当考虑。
  俞法官还指出,本案原被告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双方的纠纷发生于劳动合同缔约的过程中,对此目前我国的《劳动法》规尚无规定。他认为,尽管聘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不同,但是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故参照《合同法》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对本案作出了判决。

2008-06-20 《竞报》 记者王晓清,通讯员石岩

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原諒他人,善待自己。
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


虫儿飞,虫儿飞,一双一对才美。
唉!~北京外航才不会干这种事呢,这8名空姐要自己努力解决了。而且在中国法律很不完善,很容易让外国企业钻空子,即便是开始工作了,单位也会拖着不给你签合同的
幸福像花儿一样!~
不知何时才会长大

好不负责任~!

姊,    (柒 羙〉

害了人家了
人們爲什麽要害來害去的呢?~爲的是什麽啊~
真晕呢
我也参加了那次马航招聘,当时马航的总经理亲自来招的,不过是个女的,而且穿得很素,很严厉。他们主要招有工作经验的,而且个子不能太高。看了他们的待遇,不是太好。但是很多确定录取的人都是被通知要等消息,好像等了很久第一批才走。后面也听说出了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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